另一半發生了外遇是婚姻裡讓人萬分心痛之事,聘請徵信社抓姦又可能要支付不少徵信社費用也是難受之事,最理想的辦法應該就是自己抓姦,可以一解被外遇的心痛之恨也能節省荷包,但以下外遇案例呈現了自己抓姦的風險,權衡利害得失與實際現狀(法院、法官、法律),聘請徵信社抓姦真的才是正確選擇。

新聞來源:2016年7月13日蘋果日報

 

曾姓人夫懷疑妻子與合作廠商有外遇出軌情事,於是調查妻子的行車紀錄器,果不其然發現女子喘息聲以及規則性的碰撞聲等疑似性行為的聲訊,因而認定妻子與合作廠商有外遇性行為情事。

 

曾姓人夫與妻子對質結果遭到否認,曾妻解釋當晚廠商陳男喝醉,兩人僅有肢體上的互動,只有皮膚接觸,陳男全程都有穿褲子,請丈夫不要想得太邪惡,頂多就是親一親,但曾姓人夫還是對廠商陳男提出告訴並求償。

 

法官勘驗行車紀錄器後,雖認定應無造假,可是女子喘息聲與規則碰撞聲並不足以證明有性行為事實的發生,因此僅就曾妻承認部份裁定20萬元精神撫慰金。

 

就法律的角度而言,只錄到聲音的確無法證明有啪啪啪,但相信許多人的主客觀認知上都會更願意相信實際上就是啪啪啪了,成立通姦需要有強大的證據力,徵信社就是輔助與幫助取得證據力的單位,在外遇出軌情事上取得有利證據力的專業服務單位。

 

珍女人徵信社在抓姦生涯裡,聽過無數外遇當事者與外遇第三者的藉口與理由,而台灣法院、法官、法律的結構往往也給了這些甚麼話都吐的出口的外遇疑犯脫罪空間,因此只有抓姦在床才能讓外遇當事者百口莫辯,抓姦這活,還是適合交給專業的來。

文章來源:珍女人徵信社

arrow
arrow

    珍女人徵信社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7) 人氣()